VC投资之选择偏好(模式和现金流)
赢利模式选择
——业务越简单越好。
——投资者好理解
——经销商好理解
——消费者好理解
——赢利模式的复制越简单越好
但是,“战略-技术-制度-流程”含量(包括发展战略、技术、制度设计、执行制度的力度等)还不能少,要有自己的独创和核心竞争力。最好能在技术上超前1-2年,能超前3-5年更好。
现金流VS赢利前景
——最好有稳定的现金流
——现在没有,在1-3年之内能建立起来吗?
——现金流形成之后,能够持久?
——赢利模式复制成本是下降还是上升?
想象力不能代替现金流
让我们先来看看这样一则报道:
2000年3月一个星期二的下午,天下着蒙蒙细雨,在旧金山的一家小公司里,一位名叫戴夫的年轻人自信地表示,“一旦我们公司的股票获准上市,我会为自己购买一架波音747飞机以示庆祝。”这小伙子为何口气这么大,原来6个月前在硅谷呆了一段时间后,他抵不住诱惑组建了一家风险投资“孵化器”公司,赶赶风险投资的浪头。该“孵化器”公司以公司股份换取他人的创意,并将这些创意转化成生产力,形成经营良好的新兴企业。戴夫则期望2000年晚些时候,公司可以获准公开上市,估计到时公司的资本市场价值将高达100亿美元,而他的股份一旦兑现成现金,数额也将是惊人的,买一架飞机实在是不足挂齿。
这样的故事,大家看到过许多。一段时期,许多媒体都刊载过这样的故事,戴夫这个故事的结果好象并不圆满,他的公司后来破产了。
贝托尔斯海姆(G的天使)关心如何赚钱
——你们打算用什么方式赚钱。
——我向来不会插手那些没有经济效益的想法。
贝托尔斯海姆相信自己确实看到并理解了一个更先进的技术,这个技术具有解决实际问题的潜力。因此,他决定不再浪费时间,直接就最根本的问题进行提问。
“对于一家新创的互联网公司而言,最关键的问题是‘你们打算用什么方式赚钱’。”他说道,“我向来不会插手那些没有经济效益的想法。”
他提出了几个可能性:通过免费提供Google服务而吸引固定的计算机用户群,然后通过广告或者通过销售什么东西来赚钱。可是,拉里和谢尔盖对于广告有一种本能的抵制,而且他们还有一种根深蒂固的担忧,生怕广告破坏了搜索结果的质量。在他们撰写的一篇关于搜索引擎的文章中,他们清楚地表达了自己对广告的看法。他们同贝托尔斯海姆谈到可以向其他公司出售自己搜索技术的使用权,并从中获利。还有一种可能,就是大公司会购买他们的技术,并把这项服务作为它们提供的一种服务产品。
对贝托尔斯海姆来说,搜索引擎中隐藏着一个神奇的电子版地址目录,就像黄页广告一样。水管工、网球拍这些服务或产品的联系电话被分门别类,按类别清晰地印刷在不同的黄页上。“这是几年来我听到过的最好的想法,”贝托尔斯海姆说,“我希望能够成为其中的一分子。”
贝托尔斯海姆很快提议给他们开一张支票,以便他们可以生产自己的计算机。而他马上就上路去赴下一个约会。没有谈判,没有讨论股票或者公司估价。不过这些细节对他而言都无关紧要。
贝托尔斯海姆永远也不会忘记一位早期Sun公司的投资人毫不犹豫地递给他一张支票的情景,这个举动使得那位投资人立刻就成为这项后来被证明非常成功的企业的一分子。他希望自己可以对Google做同样的事。他没有浪费时间讨论细节问题,而是马上开出了一张收款人是Google公司、金额是10万美元的支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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